红网时刻10月29日讯 (通讯员 邓和明 王军)“非常感谢咱们交警大队的办案工作人员,在办案时秉持着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够在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10月21日下午,一名群众拿着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真心为民”的锦旗来到嘉禾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将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
送锦旗的群众叫肖某文,系嘉禾县塘村镇人。今年 9月11日14时23分,肖某文驾驶车牌号为湘 M6***8 的重型自卸货车,由嘉禾县塘村镇将军路往蓝山县方向行驶,途经嘉禾县塘村镇芙蓉楼路段。当时王某巧驾驶的车牌号为湘 L7***6 的普通摩托车,由塘村镇圩上往嘉禾县城方向行驶,因王某巧未让右方车辆先行,而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巧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嘉禾县交警大队火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后,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王某巧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肖某负次要责任。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顺利达成事故赔偿协议。
肖某文被办案民警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所折服,并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于是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交警队,以表感激之情。
来源:红网
作者:邓和明 王军
编辑:姜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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