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南法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法官办案等重要事项填报“三个规定”信息2758条,是2020年全年填报数的近20倍,全省三级法院党组成员共带头填报783次,“一把手”填报187次。这是记者20日从省高院获悉的数据。
“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介绍:“我们积极推行‘三个规定’制度,规范填报工作,让逢问必录成为所有法院干警的自觉,更要让全社会都了解这项制度,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给法院‘打招呼’是行不通的,任何人说情不仅没用而且会被记录在案。”
为树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正确理念,省高院党组先后召开“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三个规定”填报指导会、警示教育大会,解开干警思想上的“结”。同时扎紧制度笼子,在出台《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规定(试行)》基础上,将监督“三个规定”执行纳入《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并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开门纳谏受监督、问题查办动真格、制度保障全方位的工作格局。
全省法院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互通线索信息。截至目前,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向省高院移送涉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线索36条,省高院协同省律师协会共同排查法院离职人员违规从事律师等法律服务100余人次,全省法院向律师协会移送涉律师违规4440人次。今年5月以来,全省法院全部实现单月“三个规定”“零报告”现象清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周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