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为李某送去4万元司法救助款。
红网时刻衡阳11月24日讯(通讯员 曾李霞 冯丽娟 记者 宋美君)“一场车祸,夺走了我女儿的双腿,一笔司法救助金,却让我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谢谢你们。”11月22日,家住耒阳市东湖圩镇的李某接过4万元司法救助款后激动不已,对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和耒阳市人民检察院一行连连表示感谢。
李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家属,2011年10月,她未满3岁的女儿,在一起车祸中不幸重伤而致双腿截肢。因被告人无固定收入,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截止目前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仍有大部分未执行到位,巨额的医疗费用压得李某喘不过气。
2021年8月,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肖也邦去东湖社区居委会调研乡村振兴工作,在与该院派驻工作队交谈时发现了这一线索,了解到李某一家非常困难。回院后,肖也邦立即组织第六检察部干警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专门的办案组,其担任组长亲自办理此案。办案组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和其户籍所在村部调查核实李某一家的生活情况。经走访调查,发现李某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现已脱贫),其未成年的女儿为一级肢体残疾,目前因双腿截肢导致无法正常行走,尽管如此,其却从未放弃学业,任保持积极阳光的心态,一直坚持求学。屋漏偏逢连夜雨,李某的婆婆今年又突发脑溢血,这无疑是让本就艰难的一家雪上加霜,李某既要照顾年迈的父母,又要料理女儿的日常生活与学习,家里仅靠政府的低保救济和丈夫外出打零工维持基本生活,女儿假肢更换和定期复查等后续费用都是个问题。
办案组核实这一情况后,及时将案情逐级上报,经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研究后,认为李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成功为李某申请到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为这个困难家庭送去了及时雨。据悉,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还为李某女儿申报了“检·爱计划”公益助学基金,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后续学业,目前正在进行中。
今年以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了司法救助案10起,先后向10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总计23万元,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防止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来源:红网
作者:曾李霞 冯丽娟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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