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将生态补偿鱼苗放入资江。
红网时刻益阳12月2日讯(通讯员 黎天天)“我深刻认识到在禁渔期禁渔区捕鱼是违法行为,对资江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我将积极配合调查,并自愿购买1000元鱼苗用于生态修复资源补偿”。12月1日,在安化县柘溪库区禁捕水域放流鱼苗现场,韩某等4名非法捕捞人员将价值3000元约5000千尾鱼苗悉数放入江中,作为非法捕捞的生态修复补偿。这是安化县2021年首次进行的非法捕捞人员通过生态放流进行生态补偿。
此次生态补偿放流的4名当事人,均因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网具进行非法捕捞而被立案调查。其中,韩某为11月3日凌晨,在马路镇禁捕水域被巡查的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现场收缴铁板船1艘、三层刺网1副和渔获物0.31kg;夏某等3人为11月5日凌晨,在柘溪库区禁捕水域被正在附近使用智慧渔政系统进行巡查的县农业综合行政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并立即赶赴现场将其抓获,现场收缴铁板船2艘、三层刺网2副和渔获物11.54kg。经批评教育,4名当事人悔过自新,积极配合调查,均申请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作为非法捕捞的生态修复补偿。
来源:红网
作者:黎天天
编辑: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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