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 通讯员 阳爱国 记者 王敏 衡阳报道
一直以来,不动产司法拍卖因被执行人配合度不高、涉税资料不全等,致使买受人权益受损,开票难、缴税难、办证难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近日,衡阳市税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建立税务法院联动机制,形成了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的衡阳方案,有效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价格异议、税费负担、发票开具、产权过户等实际难题。
新机制下衡阳市首例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在蒸湘区税务局完成税费缴纳。当事人刘某兰在成功竞拍后的第五天,顺利地办理了产权过户,比过去一般办理时限,足足缩短了一个月以上。
据了解,新的不动产司法拍卖联动机制,对不动产司法拍卖定向询价、税费测算、内部分工、发票开具、税费征收等流程文书和办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统一实际操作的路径标准和方式方法,打通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在依法处置被执行人不动产时,人民法院可向税务机关进行定向询价和应缴税费测算,税务部门出具评估价格及税费测算,并作为处置不动产的重要参考,在拍卖公告中公示。不动产司法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协助税务部门征收交易税费,从拍卖款中扣除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划缴至税务机关税款专户。税务部门确认被执行人税款到账后,及时为买受人办理税费申报缴纳手续,开具完税(费)凭证。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开具发票或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买受人凭法院、税务开具的相关证明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不动产司法拍卖完成询价135起,涉及税额6100余万元。
衡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司法拍卖不动产税费征管联动机制,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下一步,税务机关和人民法院两部门将积极探索建立执行案件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通过信息联通共享进一步深化司法执行与税费行政执法协作,提升执行执法效率,共建“精诚共治”格局。
来源:红网
作者:阳爱国 王敏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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