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南岳法院对两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红网时刻衡阳12月28日讯(通讯员 资浩冰 记者 宋美君)12月28日,南岳法院对两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六个月,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戴某某先后7次贩卖冰毒给吸毒人员,并多次容留他人在其出租屋内吸食毒品,且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和毒品再犯,被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在宣判的另外一起涉毒案件中,被告人肖某某在2020年下半年期间,2次容留他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据悉,201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毒案件17案26人,对犯罪分子均依法予以严惩,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活动,维护了辖区安全稳定。同时,该院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扩大禁毒战果,努力营造无毒和谐社会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资浩冰 宋美君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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