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月3日讯(通讯员 胡智晴)近日,永定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陵园路武陵商厦的张家界爱尔眼科医院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后,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张家界爱尔眼科医院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责任和防火巡查检查是否落实;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查看了相关资料台账。
在检查时发现张家界爱尔眼科医院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未按要求填写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无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记录、无消防档案、未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上岗人员无岗位资格证、抽查第四层消火栓无水等问题。对此,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张家界爱尔眼科医院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永定消防温馨提醒:消防安全隐患犹如一颗“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医院是重要的公共场所,人员流动性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伤亡,处罚不是最终的目的,希望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胡智晴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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