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30日讯(通讯员 李智深 记者 任晔)为保证春节期间公共交通运力和正常运营秩序,满足市民节日期间交通出行的需求,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今年春节期间长沙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表外将加收临时服务费。
根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节期间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表外加收服务费的复函》,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0时至2022年2月2日24时止),长沙市区(含长沙县)巡游出租汽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价格之外,每车次另加收5元服务费。望城区、宁乡县、浏阳市可参照执行(表外加收服务费不得超过5元/车次)。
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将春节期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表外加收服务费的有关规定通知到市区所有巡游出租车经营单位,要求督促每一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执行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后,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督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乱涨价、乱收费。对于违反规定者,将由相关部门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来源:红网
作者:李智深 任晔
编辑:周怡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