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4日讯(通讯员 罗兰)“妇女能顶半边天。”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事关妇女的全面发展,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近年来,株洲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2021年,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专案快办,把伤害降到最低
“我家宝宝现在很健康,希望以后都不再会发生这种可怕的事情。”回想起去年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在医院被盗一事,郭女士到现在还心有余悸。面对前来回访的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检察官,她由衷地表示感谢。
走访调研。
2021年4月,王某多次假扮孕妇,进入医院与受害者家属攀谈,套取信息。后趁被害人家属熟睡,将仅出生4天的女婴藏于棉服内拐走。警方接到报案后,全力出击,成功解救被拐女婴。王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荷塘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坚持从严从快审查,通过审阅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24小时内便依法对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年9月,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拐骗儿童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我们对医院的安保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荷塘区检察院相关承办检察官表示,涉案医院在安保措施、员工风险意识等方面还存在漏洞。随后,荷塘区检察院向涉案医院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整改落实。
近年来,株洲市检察机关对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特别是故意杀人、强奸、拐卖妇女及组织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办理,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想过相统一。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侵害妇女权益案件96件118人,起诉99人。
积极救助,不放弃任何一个人
“快过年了,我们来看看你们!”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检察院、茶陵县检察院的检察官驱车前往茶陵县虎踞镇小霞(化名)家,开展帮扶慰问。
事情还得从2019年说起。小霞的父亲在受雇于他人帮忙建房时,不慎被简易吊车设备当场砸死。家中顶梁柱没了,小霞一家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靠每月的低保金和亲戚的救济度日。
调查取证。
2020年4月,小霞伯伯作为代理人向茶陵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小霞家不仅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母亲还是精神智力低下的残疾人,小霞和她妹妹都是在校学生。同年7月,法院判决雇佣方需支付小霞一家各项损失,但直到年底也拿不出一分钱赔偿给她们。
“绝不能让孩子们辍学!”2021年3月,茶陵县检察院正式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呈报株洲市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进行三级联合救助。
为争取更多支持,检察机关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她们找来了法律援助律师,向法院递交了免交民事案件诉讼费用函,并多次与村委沟通,确保小霞一家充分享受国家的扶贫政策。考虑到小霞家庭的特殊情况,承办检察官建议村委会成立司法救助金监管小组,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司法救助实效。
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妇女维权意识
“检察官同志,我的一名学生小王(化名)可能被侵害了!”2021年11月,芦淞区检察院在一次“花季天使”防性侵公益普法宣传活动中,收到一名老师提供的案件线索。该院第一时间督促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守护未成年人。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中发现,小王的母亲未尽到监护职责,便邀请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等一同向小王母亲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已成为株洲检察机关的一项日常工作。株洲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成立了“花季天使”防性侵公益普法宣传团,截至2021年,该团队共前往学校、乡村、社区等地,开设青少年防性侵、儿童权益保护、家长课堂等公益讲座849场,受众达5万余人。同时,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
来源:红网
作者:罗兰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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