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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最高罚66.6万元/亩!湖南涉地处罚事项裁量新规来了

来源:红网 作者:杨朝文 编辑:周怡琳 2022-03-14 1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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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3月14日讯(记者 杨朝文)日前,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2019年11月25日制定发布的《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湘自然资规〔2019〕5号)进行了修订,并印发《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湘自然资规〔2022〕1号,以下简称《裁量权办法》),新规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结合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裁量权办法》突出保护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这一重大政治要求,对非法占用耕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在临时使用的耕地上修建永久建筑、占用耕地拒不复垦等违法行为设置了较重的处罚,对涉及其他土地的违法行为则相对较轻。同时,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尽量细化标准,尽量压缩处罚裁量权行使空间,有效降低执法人员的廉政风险。

针对非法占地行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于非法占地的罚款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提高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在裁量基准方面,《裁量权办法》视建设项目的性质、被占用土地的地类和等级差异设置了不同的处罚金额。

其中,因公益项目建设非法占地,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5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罚款。因非公益项目建设非法占地,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4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并处每平方米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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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朝文

编辑:周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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