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7日讯(通讯员 周宇群 陈国治 刘瑛)3月16日下午,宁远县清水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该镇平田村一村民占用基本农田违法改建的鱼塘进行强制恢复。
近日,清水桥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村民欧阳某亮占用基本农田改建鱼塘。执法人员当即上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他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三款“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依法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一周内恢复原状。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后,违法当事人仍拒不执行,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执法现场,该镇组织工作人员帮助打捞鱼塘鱼苗,尽最大限度降低村民经济损失。
清水桥镇将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用“长牙齿”硬举措保护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非粮化”。加强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定期调度和联合执法,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对新增耕地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全流程监管、逐宗逐亩实地核验,强化源头管控和质量监管;完善和理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为全镇粮食安全夯实基础。
来源:红网
作者:周宇群 陈国治 刘瑛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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