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3月24日讯(记者 郭薇灿 通讯员 易嘉伟)3月21日7时45分,宁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二广高速平田站卡口防疫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辆黑色大众车下高速后,未按规定进行扫码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排查,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宁远公安立即启动防疫工作预案,指挥执勤交警对该车辆进行拦截。8时,该车辆在宁远县双井圩路段被民警成功阻截。
经查,车辆驾驶人朱某,在宁远平田收费站下高速后,看到疫情防控服务点的停车工作牌,未自觉停车接受检查,趁现场工作人员不备,驾车驶离。
朱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给全县的疫情防控造成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宁远警方依法对违法人员朱某予以行政拘留三日。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易嘉伟
编辑: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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