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物价监管组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经营机构进行“定点式”监管,重点检查相关商户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红网时刻衡阳4月2日讯(通讯员 黄秋伟 唐玲)“我们今天接到投诉,你的猪肉卖15元1斤,比别的商家要贵,请你说明原因,把进价票据出示一下!”近日,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起市民投诉举报电话,某市场商户猪肉卖15元每斤,涉嫌哄抬物价,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进行核查处理。
经查,因进入疫情防控特护期,该猪肉铺老板感觉市场行情很好、猪肉进价变动快,所以就把价格提高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不得随意哄抬物价。要让市民明白消费,把价格标出来!”执法人员一边指出问题,一边给她送上《关于维护疫情防控物资及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特护期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及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相对稳定。
据该县市民反映,目前猪肉市场价基本在10、12元每斤的区间,市场、商超各项生活必需品整体市场价格也相对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 黄秋伟 唐玲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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