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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剧场①|疫情期间 小心“祸从口出”!

来源:红网 作者: 何青 李赛凤 编辑:肖拓 2022-04-05 20:26:3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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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何青 李赛凤 长沙报道

小黄没有想到,愚人节那天向朋友小白开的一个玩笑,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在疫情期间,小黄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结果朋友小白当了真,并把医务人员确诊的谣言告诉了多人,经过传播扩散,造成了一定的恐慌。

以上虽是虚构案例,但问题来了,开玩笑犯法吗?上述案例中小黄和小白会有什么惩罚?湖南悦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龚佳妮以案说法。

律师说

“像这种情况小黄属于造谣的人,而小白属于散布谣言的人。”龚佳妮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涉疫微信内容较为敏感,无度传播极易引起市民恐慌。散布谣言将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龚佳妮说,在遇到网上流传的不能证实的信息,不要轻易转发,要以官方权威发布消息为准。同时提醒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捏造或者散布谣言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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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青 李赛凤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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