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安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东安县城区以下12条主次干道,设置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路段为:
1、舜皇大道:交警大队门前红绿灯路口至县城管局路口
2、八角街:长沙银行路口至东安大道政府红绿灯路口
3、建设大道:东安大道铁路桥路口至新和家园路口
4、同心路:新和家园路口至东安大道铁路桥路口
5、沿河路:建设大道龙泊湾路口至龙溪花园门前
6、大众路:龙溪路石拱桥路口至大众路东新路路口 建设大道建工大厦路口至建设北路路口
7、文艺路:大众路路口至一中老校门
8、东新路:石矿路口至建设大道中国银行路口
9、文明路:鑫龙小镇路口至东新路石矿路口
10、高铁东站站前路:全路段
11、狮岩路:狮岩路同心路路口至东冷环城路路口
12、山子岭路:建设大道路口至山子岭西路路口
二、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城区严格管理路段停放(停车泊位除外)。
三、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十七项之规定和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规对该车辆进行拖移。
四、本通告自2022年4月13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8日
来源:红网
作者: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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