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
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日常生活中
哪些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我们应该如何做
来,来,来
跟着文物一起学习国家安全知识
境外间谍时常会以“高薪报酬”为诱饵,通过多种手段对能够接触到涉密资料的人员进行拉拢和策反,窃取我国机密文件、资料。
案例:
曾是云南省某机关工作人员的黄某,出国留学期间,被一名自称从事信息咨询工作的境外间谍人员情感金钱诱惑,不仅自己被策反,还将能接触涉密文件的丈夫拉下了水……
说法: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此外
值得注意的是
日常生活中
你的这些行为
也有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
案例:
2019年3月,某大学生在兼职qq群找到一份工作,先后8次前往小区楼顶等地,拍摄我军事目标及附近街道,先后10次赴我某海军舰队实施预警观察搜集,并将照片发往境外。
说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军事爱好者、军事博主,还是部队中的现役官兵,在未经授权和审核的情况下,千万不可随意对军事基地以及内部装备设施进行拍摄,更不要将军队、军人、军事装备、军事设施等涉密信息随意发到社交平台。
案例:
为了博关注,蹭热点,网络上一些人故意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威胁社会安全;也有一些人,甚至借国家大事、社会热点炮制虚假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危害。
朱某某利用“翻墙软件”在互联网上注册推特账号,自2016年开始使用推特账号在互联网编发、转发大量诽谤攻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造谣、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谣言,发布“港独”等各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害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
请问养了几年的鳄龟因为新交的女朋友不喜欢,准备找个地方放生可以吗?答案是否定的!随意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将获刑。
说法:
最新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随意放生,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2021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生物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案例:
广西一名大学生何某某无意中在某网站看到一些平时少见的暴恐音视频,十分好奇,便下载观看。由于学习压力大,不知不觉便爱上看这类音视频用于解压。
经有关部门审查,何某某所持有的64部暴恐音视频为剪辑各类血腥暴力内容拼接视频,其中1部音视频包括恐怖组织宣传极端恐怖主义内容,其余的63部音视频内容为国外战乱地区的枪械射杀、冷兵器砍杀等暴力血腥内容。这些视频的传播危害极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
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案例:
黄某、孙某某认为谍战片中的窃听、窃照场面非常酷炫,从他人处购入窃听、窃照器材把玩研究,并在其经营摊位上进行销售。经国家安全部确认,涉案的1只烟感报警器式窃听器材、5只闹钟式窃照器材系专用间谍器材。
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红网
作者:黎娜 刘飞越 李丽 李美燕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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