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调解纠纷。
红网时刻衡阳4月15日讯(通讯员 边松涛 廖奕 记者 宋美君)“我还以为打官司要跑很多次法院,没想到法官亲自上门帮我们处理问题,真是太感谢了!”原告陈某某感慨道。近日,衡山县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上门服务,顺利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2021年7月,被告朱某承租的房屋电表发生自燃导致店铺门窗焚毁,因所受损失一直未得到赔偿,故在租赁期间届满后仍拒绝搬离房屋。原告陈某某无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助理经过分析研判,及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主动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当场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法律关系,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签具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尽快搬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衡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探索延伸司法服务半径,走出院门、走进家门,主动上门释法析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调处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衡山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建设“五兴六强”现代化新衡山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边松涛 廖奕 宋美君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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