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4月19日讯(通讯员 谷湘平 记者 宋美君)“公司拖欠两个月工资,我过来申请劳动仲裁。”4月19日上午10时40分许,劳动者熊某来到湖南省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别着急,你的诉求相对简单,我马上联系公司负责人,进行案前调解。”负责接待的仲裁员立即安抚熊某的情绪。经过案前微信调解,某公司最终同意支付熊某被拖欠的工资等,共计人民币13995元,并当即通过仲裁员的微信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了熊某。一起劳动纠纷在立案前得以成功化解。
今年以来,疫情形势严峻,该县劳动仲裁院针对调解仲裁工作特点,在申请人到仲裁院咨询或立案前,仲裁员第一时间介入案前调解工作,通过直接与涉案企业负责人或法律顾问采取电话沟通、QQ或微信交流等措施,尝试开启“隔空”远程调解工作新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调解、电话调解等方式,大力推行“不见面”调解仲裁服务,提升当事人的维权需求。对于案情简单明了、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劳动纠纷,仲裁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律、摆事实、讲道理,力争短时间内达成调解目标。
“案前引调”隔空化解劳动纠纷可以有效降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冲突的风险,能让劳动者“少跑腿”或不用“对簿公堂”,降低维权成本。据统计,今年该县劳动仲裁院在劳动者咨询或申请立案前共计成功调解处理劳资纠纷5件。
来源:红网
作者:谷湘平 宋美君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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