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黎鑫 通讯员 李丹 长沙报道
“看到双方当事人有说有笑,我感觉,这个案子和别的案件不太一样。”
在一起看似平常的执行案件中,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秦海却嗅到了一丝蹊跷。在这之后,当事人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图片,更加引起了他的注意。
秦海不动声色地进行调查,揭开了一场恶意骗局。原来,该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网拍竞拍得主等四人为了规避房屋限购政策,获得购房资格,策划出了一场“假官司”,这是什么“剧本”?
气氛异常友好?警惕!
秦海在办理一件民间借贷案件中,组织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和被执行人罗某某夫妇就抵押物(位于长沙市劳动东路某高档楼盘的一套大平层房屋)进行议价。面谈中,双方和颜悦色,有说有笑。
“平时碰到的双方当事人大多有矛盾、有争议,但这件案子的双方,配合度非常高。”这让秦海觉得,“有点不对劲。”
“因为需要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我就添加了当事人的微信。”一日,他随手点开了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的微信朋友圈——怎么全部是卖房广告?
陈某某或许也没想到,自己已经露出了马脚:他发布的朋友圈照片,都是各种二手房房源图片内容。于是,心生警惕的秦海分别约谈了执行案件双方,以及第三方买受人李某某,和他们讲述虚假诉讼的利害关系,刚开始,几人都矢口否认,最后,在秦海的循循善诱、辨法析理下,几人终于承认了违法事实。
在人民法院庄严肃穆的氛围中,罗某某(卖房人)、李某某(买房人)、王某及陈某某(房产中介)四人向秦海法官交待了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事实与经过,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听信“歪点子”,四人获刑入狱!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
2019年2月至5月间,被告人罗某某(卖房人)、被告人李某某(买房人)为规避房屋限购政策,进行房产交易,在被告人王某、陈某某(二人均为房产中介职员)的安排下,四人恶意串通,故意捏造债权债务,虚构借贷关系,到法院打“假官司”。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人持调解协议申请执行,通过法院拍卖的方式,被告人李某某竞拍成功,将房屋进行交易。法院判决,罗某某(卖房人)、李某某(买房人)、王某及陈某某(房产中介)四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各处罚金五千元。
如今,为了规避房屋限购政策,获得购房资格,有这么一种“馊主意”,买卖双方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以房款作为借款,虚构借贷关系,到法院打个假官司,并申请执行,或通过法院拍卖的方式将房屋进行交易。
这计划看似完美,不少人铤而走险,却不知这样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法官提醒,切勿以身试法打“假官司”!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黎鑫 李丹
编辑:肖拓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