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5日讯(记者 吴公然 张英)5月25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聚焦“一老一小一新”消费权益保护,指出了目前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
分组审议现场。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亿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活品质提升,事关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引导经营者履行义务,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权益保护,促进了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有力推动了制造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在践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立法目的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到2021年,全省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单位5656家,示范商圈(街区)56个,集贸市场113家。在国务院年度考核中,湖南质量工作居第8位,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近五年,全省共查办各类消费侵权案件9285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亿元。
在审理食品药品、网络购物、商品房买卖、医疗美容等热点领域案件时,充分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举证责任倒置等规定和“退一赔三”“退一赔十”规则,重点规制设置陷阱、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仅2021年,全省共惩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犯罪分子1393人。
执法检查现场。
报告聚焦“一老一小一新”指出消费领域存在问题
报告显示,“一老一小”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令人揪心,侵害老年人与未成年人消费权益问题突出且手段复杂多样,侵权危害和社会负面影响大。
在“一老”领域,涉及老年人消费的投诉举报主要集中于购买保健品和收藏品、金融理财、养生预付卡、电视和网络购物等领域,有的用小恩小惠、打亲情牌、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高消费,购买价格虚高产品,掏空老年人“钱袋子”;有的不良商家邀请老人参加“义诊”活动,打着“专家”旗号开办养生讲座,对老年人洗脑推销,骗取财物;有的利用老年人识别能力差、相关知识欠缺等弱点,诱导购买保险、理财等金融产品甚至虚构投资项目行骗;近年来还出现利用老年人寻求“晚年幸福”的迫切心理,诱导老 年人投资“以房养老”项目骗取钱财、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财产的恶性案件。
在“一小”领域,未成年人线上过度消费引发的纠纷是2021年消费维权十大舆情热点之一。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花费数额较大款项给网络游戏账号充值、给主播打赏,家长申请退款遭拒绝;未成年人花费数千元购买手机、宠物、游戏卡牌等,家长发现后要求退货,与商家产生纠纷;个别商家鼓动未成年人为“饭圈”偶像“打投”,或以珍藏、稀有、限量等名义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
此外,在“一新”(新型消费)领域,平台或商家运用大数据和算法“杀熟”,消费者不知情“被溢价”,尽管新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此已有规制,但消费者很难识破“杀熟”行为,监管部门也难以确定正常价格变动与“价格杀熟”的边界,认定难、证明难、维权难的局面并没有改变。短视频平台中的“快闪”式广告推送,消费者通过视频中弹出广告的链接直接下单,但购买完成后,无法再找到该广告及相应链接,无法对其中存在的商品质量等问题主张权利。侵权责任主体的隐秘性、临时性、随机性,给消费者维权和监管部门取证带来难题。
审议声音
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加强消费侵权行为的严惩力度。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加大对网络销售的严格管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权益被侵害,多是虚假宣传带来的,要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惩处力度。
也有委员表示,报告真实务实,很赞同。网购被侵权、青少年网络游戏沉迷、保健品传销等问题,不规范不管理不从严整治是不行的,必须加强整治。
还有委员表示,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任重道远。现在消费形态多样,比如买房、一老一小消费,独居老人保健品消费,青少年网游消费,产品提供商对此应该承担哪些责任?谁对网络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这些都需要规范。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张英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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