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6日讯(记者 吴公然 刘玉先) 5月26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
祝雄鹰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小华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洪涛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代明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忠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冯丽君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段志凌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良德为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志钦为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邹小俊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雷戬楚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小平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辛芸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赞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谢清华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君林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刘玉先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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