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5月31日讯(通讯员 农雷 记者 宋美君)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熊某某与某电子商务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灵活运用执行查控手段,促成案件在十五日内执行完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熊某某在供职某电子商务公司期间,因公司不发劳动报酬,双方产生纠纷。经劳动仲裁,某电子商务公司应支付熊某某劳动报酬2万余元。经熊某某多次催要,该公司仍不支付,熊某某遂向蒸湘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被执行人也未申报财产,本案陷入执行僵局。
为打破僵局,执行法官通过线下查找线索,发现被执行人正在经营三家京东网店。随后,执行法官立即约谈某电子商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其未依法申报财产、未申报公司经营情况的情形进行训诫,并告知其规避执行的不利后果。经释法析理,被执行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当场支付全部劳动报酬,并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来源:红网
作者:农雷 宋美君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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