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6月2日讯(通讯员 汪明卓 周子熙 )5月31日,在省法院的统筹指导下,长沙、株洲、湘潭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沙联合签署《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致力于为长株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共建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湖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省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三庭(环资庭)庭长刘东河,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重海,长沙市发改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长沙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熊景业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省人大代表徐向平、黄钊雄,市人大代表纪博知、赵小波全程见证。长沙中院副院长邓文莉主持。
《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对长株潭三地法院进行司法协作的原则、组织、内容、事项等方面予以细化充实,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该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三地法院全面落实“强省会”战略“以绿心中央公园和湘江流域为关键,推进生态文明共建”要求的有力举措。
郭正怀指出,湖南法院结合全省生态环境特点和司法保护需求,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建设美丽湖南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希望长沙、株洲、湘潭三地法院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环资审判协作联动,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携手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
陈坚表示,三家法院齐心协力,共同为长株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共建注入“司法动力”,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的“湖南法院样本”。美丽湖南需要司法保护,株洲法院将不断开拓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进长株潭生态环境一体保护模式贡献株洲司法力量。
签约仪式后,与会领导、代表委员们来到位于长沙橘子洲景区的长沙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地调研,随后在湘江世纪城亲水平台参加“6.5”环境日主题宣传暨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汪明卓 周子熙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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