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1日讯(通讯员 刘倩薇 邵雅琴)胡某、邓某等五名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向湘阴县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县复议办依法受理该案后,因案情复杂、争议较大,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于6月30日上午在湘阴县司法局举行今年以来的第三场行政复议听证会。
行政复议听证会,是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依照制度组织并听取当事人就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的活动。
此次听证会在双方当事人参加的基础上,邀请了相关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文星街道、长岭社区的工作人员参加,同时通知了案涉小区开发企业、物业公司代表参加,与会人数达20余人。
会上,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发表意见。围绕听证主持人归纳的焦点问题,各参与部门积极提供依据支撑、发表专业意见,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听证会持续两个多小时,通过听证,复议办进一步了解了案情情况,确定了后段工作的方向,听证情况也将作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重要依据。
此次听证会的顺利举行,体现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的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推进湘阴县依法行政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红网
作者:刘倩薇 邵雅琴
编辑: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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