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8日起,包括衡阳纳税人在内的全省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红网时刻衡阳7月19日讯(通讯员 宁嘉 陈琦 记者 王敏 实习生 刘铭婵)“全电发票方便快捷,非常好!”7月18日,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丁海容看到从内蒙古阿里河华洋电工层压木有限责任公司开过来的全面数字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高兴地对上门开展受票辅导的税务人员说道。
早在一天前,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邹启权就带领相关业务骨干来到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开展全电发票业务操作辅导服务,全面深入解读受票方取得发票操作指引、发票勾选认证抵扣操作流程、全电发票基本特征和法律效力等相关内容,确保企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顺利接收到第一张全电发票。
“以前外省纸质发票邮寄最快得三天,现在全电发票几乎可以实现即时开票、即时受票,不仅方便快捷,还降低了用票成本,有利于公司无纸化办公,优化了公司内部管理。”在谈及全电发票时,丁海容表示收获满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规定,自7月18日起,包括衡阳纳税人在内的全省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为确保企业能高效便捷办理全电发票相关业务,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一方面,组建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专班,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内部培训,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建立精准宣传辅导机制,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微信等线上途径推送相关政策讲解。成立专家服务团队,对可能涉及全电发票业务的重点纳税人,提供“点对点”上门服务,推动全电发票业务精准落地。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收集好建议与需求反馈,持续做优做细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更快地接收全电发票、充分感受改革带来的便利。”邹启权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 宁嘉 陈琦 刘铭婵
编辑:蒋楠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