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红网时刻新闻7月29日讯(通讯员 刘思思 何李瑶)“感谢检察官们给了我孩子这次机会,这件事情给了我们很大的教训,我们做家长的今后也会反思自己,担负起自己的责任!”7月29日,攸县人民检察院以现场宣告送达的方式,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
在办理一起涉交通肇事案中,涉罪未成年人小刚(化名)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他留守在家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为方便其上下学,小刚的母亲为其购买了一辆电动摩托车。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更存在着相当大的安全隐患,这件事情最终以小刚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惨剧收场。
为进一步强化家庭的教育责任,预防未成年人再违法犯罪,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走访、了解未成年人小刚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情况,为该案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监护令”,旨在提醒监护人加强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引导未成年人遵规守纪,培养未成年人安全出行的意识,用意识规范行为。
该院向小刚的监护人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向监护人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引导监护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及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同时,为加强法治教育,该院还特别邀请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案件侦办人到场,共同对小刚及监护人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赠送了安全出行的教育“礼包”。小刚的监护人表示,会按照“监护令”要求认真反思监护缺位的问题,共同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应急防护能力。
今年来,攸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办案水平,由办案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并根据不同人生经历、犯罪原因,制发督促监护令共计5份。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何李瑶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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