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警方跨省抓获犯罪嫌疑人。
红网时刻衡阳8月17日讯(通讯员 谭宗阳 记者 宋美君 实习生 邹鑫)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衡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斩断信息网络犯罪利益输送链条,于近期成功破获3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跨省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7月13日,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向某报警,称其被人诈骗12万余元。经了解,向某系被陌生网友拉入微信群后,在对方的引导下通过UC 浏览器进入一个虚假股票涨幅的页面购买股票,后无法提现,被诈骗12万余元。经分析研判,办案民警发现向某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了刘某的账户内。8月12日,民警前往山西太原,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
经查,刘某信用卡多次逾期存在征信问题,不能经银行正规渠道进行贷款。在朋友圈刷到一条代办货款业务的讯息时,刘某果断添加了代办货款业务的“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刘某可以提供其名下银行卡配合“刷流水”进行贷款资质包装,贷款额度可达20至30万元。于是,刘某在明知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可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还是将其名下办理的一张银行卡,以及绑定的手机卡和正反两面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寄给了对方,用以操作“流水”提高授信额度。经警方核实,刘某名下银行卡涉案流水高达200余万元。
经过办案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普法教育,刘某主动提出赔偿受害人向某部分经济损失。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外,民警在梳理研判辖区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中,还发现刘某某、周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在锁定刘某某、周某某的行踪轨迹后,办案民警于8月6日、8月8日分赴广东佛山、河南周口等地成功将二人抓获。
经查,刘某某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8000余元,涉案流水共计20万余元。周某某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2000余元,涉案流水共计9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周某某二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被衡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谭宗阳 宋美君 邹鑫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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