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8月18日讯(记者 聂千川)8月17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贯彻落实推进会召开。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为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卫安出席并讲话。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行为,防范工程建设领域的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虚增投资及“提篮子”等腐败突出问题,激励和引导建筑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株洲市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办法》。该《办法》从履约担保、招标评标一般规定、评标和定标、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投资工程管理。
会议对《办法》进行了解读,有关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邓为民指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改革是大势所趋,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坚持全周期管理、系统施治、权责对等、人防技防相结合、廉字当头、以案促改以惩促治,提高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质效,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王卫安表示,要提高认识,抓改革;压实责任,抓落实;完善机制,抓长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核查,严防借牌挂靠投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编辑:任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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