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25日讯(通讯员 喻涛)“感谢法官,我们一定按时将钱付清。”8月22日,被执行人陶某的丈夫程某某满怀诚意地向执行法官承诺,在两个月内定将欠款全部还清。
申请执行人东风某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公司)与被执行人陶某金融合同纠纷一案,渌口法院于2022年7月21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陶某需支付东风公司贷款本息59619元。在执行过程中,陶某的丈夫程某某主动联系上执行法官,请求法官组织双方和解,并承诺一定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债务,同时其同意法院将其位于株洲市荷塘区的房产进行查封,直至债务还清。
经法院调查得知,陶某与其丈夫均在广东打工,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未能及时偿还贷款。考虑到被执行人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提供了超标的额的房产作为担保,执行法官遂将被执行人具体困难向申请执行人反映,还向申请执行人宣传了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执行的理念,申请执行人同意和解。
执行法官考虑到广东省部分地区有疫情,陶某来到现场协商不便,还会给其造成误工、交通费等损失,故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陶某一次性支付3万元给东风公司,剩余款项在接下来两个月分批支付完毕。
执行法官表示,部分被执行人面对法院执行,不重视、不主动、不积极、不配合的,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强化执行威慑力。但法院执行并不简单粗暴地一味追求款项立即到位,对于确实受到客观不可抗力影响,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且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的,法院将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尽量促使双方和解,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红网
作者:喻涛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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