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省首个涉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政策性文件。
截至2021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7058公里,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已达到161.5对,其中服务区143.5对、停车区18对,基本满足了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的需要。然而,少部分服务区还存在建设标准偏低,规划设计理念不先进,公益服务品质不优,经营管理不规范,站点布局不合理,服务设施陈旧老化,文旅、物流、商贸等配套服务功能薄弱等一系列问题,亟需制定适应我省特点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水平提升的指导性意见。
据悉,《意见》共有五大块,进一步明确了服务区管理的责任主体,解决了服务区日常运维和改扩建资金保障问题,对服务区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方向,为服务区服务水平提升提供了政策支撑。
《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提出了通过科学定位、丰富功能、分类管理、协同发展、规范运营、优质服务、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变革,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安全有序、生态环保”的现代化服务区的总体要求。
《意见》坚持科学规划,从优化服务区布局规划、完善服务区功能配置、提升服务区整体形象、推进服务区设施改造等方面对不同类别服务区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功能配置、建设标准、形象设计等方面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意见》坚持机制创新,明确了创新建设经营模式、推进智慧和绿色服务区建设、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在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开放创新经营,不断增强服务区的综合运维能力。
《意见》坚持规范管理,要求通过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强专业化经营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措施,不断规范服务区管理和提升服务区服务水平。
《意见》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要求逐步建立“服务区日查、公司巡查、行业抽查、公众督查、政府监管”五位一体的服务区监督管理体系和“盈亏互补、以丰补欠”的公共物业一体化经营机制。
来源:袁东伟 田玉峰
编辑: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