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学习贯彻条例 筑牢信用基石 建设诚信开福”的宣传贯彻《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培训活动在长沙市开福区隆重举办。
红网时刻新闻9月21日讯(记者 李兵 通讯员 邓一琳)“失信主体在查询期限与惩戒期限内的,查询期限延长至什么时候?”“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目录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并归集到什么平台”请抢答......
9月20日下午,主题为“学习贯彻条例 筑牢信用基石 建设诚信开福”的宣传贯彻《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培训活动在开福区隆重举办。湖南省发改委财信处处长杨思君,长沙市发改委信财处处长周天直,开福区各区直部门、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管负责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及企业代表参加此次活动。
杨思君围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背景、条款原义等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涵、要求和重点工作进行系统培训。杨思君强调《条例》的出台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和抓手,让信用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遵守《条例》内容,准确落实《条例》要求。
此外,活动还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解读以H5的形式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在现场进行《条例》有奖问答,与会人员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氛围热烈。
民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家无信不和,国无信不强。《条例》施行将信用建设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开福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信用开福”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深入推动信用应用,积极谋划信用建设宣传。为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开福区将充分发挥网格宣传阵地的先锋作用,涵育诚信法治文化,切实筑牢信用之基,营造“学条例、重信用、讲诚信”的浓厚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兵 邓一琳
编辑:翁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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