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吴公然 通讯员 陈桂元 谢鹏 涟源报道
日前,走出涟源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列席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涟源市民政局局长钟智军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告诉记者,经过一年多的整改,所提交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答卷”终于获得了常委会的“满意”评分。
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该市桥头河镇主要负责人,他所提交的“答卷”只获得“基本满意”等次。该同志坦言,列席这项议程,他是红了脸、出了汗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有理有据,评为“基本满意”,心服口服,他看到了差距、短板和不足,今后还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改。
与被测评单位负责人的感受一样,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实打实”的评价,“真刀真枪”的测评,进一步提升了审计监督实效,彰显了人大监督权威。对此,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人选邱许爱认为,这种效果,来源于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审计”联动监督新路径。
同向发力
到人大工作之前,邱许爱曾在财政、经济部门工作多年。他认为,人大监督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审计监督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只要做到同向发力,定会产生“1+1>2”的监督功效。
对此,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预工委主任谢鹏用身边的实例进行佐证。
2017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个别注册地不在涟源、承揽政府投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异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该项工作随即被列入2018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考虑到该项工作专业性、法律性比较强,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主任会议研究,要求审计机关同步参与,将该项工作内容纳入2018年审计范围。”谢鹏回忆道,2018年,审计机关进行重点审计,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小组对全市招投标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政府对审计报告和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进行专题研究,出台有效举措,当年即增加建筑安装行业税收4000余万元。
这样的“互动”还有很多:人大常委会出台年度监督计划前,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第一时间和审计机关沟通,确保人大确定的监督重点纳入审计范围;凡涉及到预算、政府性投资和其他财政收支内容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人大常委会主动邀请审计机关参与;在涉及到人大监督计划内容的审计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同步进行专题调研;审计机关在审计报告出台后,第一时间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邱许爱介绍,这种“联动”是全过程的,从计划制定到整改测评。如在确定整改问题清单阶段,早在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就打破常规,不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在市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意见的通知》中创造性地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应确定年度审计查出问题重点整改单位和整改内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在审计报告中确定5—10个重点整改单位、每个单位确定3个左右重点整改内容。
“立足人大监督视角和监督重点,对审计报告进行‘筛选’‘过滤’,实现审计成果与人大监督重点有效衔接,大大增强了监督的系统性、精准性和时效性。”邱许爱说。
“全覆盖监督”+“源头治理”
对于审计工作中的困惑,该市审计局局长梁欣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范围拓展难,存在监督“盲区”;二是整改效果差,存在“屡审屡犯”现象。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旗帜鲜明地“扩范围”,创造性地进行“源头治理”。
据介绍,2018年以前,该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计机关提供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仅限于“同级审”,只涉及市直部门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拓宽范围,将乡镇纳入监督范围,该年度审计机关提供给人大常委会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中,共列出问题89个,其中乡镇9个。
从2020年开始,紧紧聚焦“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强化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当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部分审计查出问题较为严重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监督范围,列出的155个整改问题中,二级预算单位32个;2021年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资产负债审计、自然资源审计等其他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纳入人大监督范畴,当年提交的313个问题中,其他审计发现的问题达63个。
“监督范围越来越宽,逐步消除了监督‘盲点’,推动了监督‘全覆盖’。”谢鹏评价道。
钟智军则认为,出现“屡审屡犯”情况,既有思想认识问题,也有整改思路问题。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整改思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钟智军说,“市人大常委会推进的‘抓住源头,标本兼治’就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2020年,审计机关在对部分乡镇进行审计时发现,乡镇民政所存在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接到审计机关的情况报告后,立即组织专题调研。在审议审计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认为,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不是个例,每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存在,遂决定改变整改方式,将审计查出的金石等7个乡镇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交由市民政局牵头进行源头治理,除了督促审计报告中点名的7个乡镇进行整改外,还要求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从建章立制上堵漏洞、补缺陷。接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市审计局的审计意见后,市民政局督促乡镇及时支付,并出台了《涟源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发生。
在2020年的重点整改单位中,承担源头治理任务的单位除了市民政局以外,还有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占当年重点整改单位的57%,分别牵头对派出所违规收取赞助费、中小学食堂管理不完善 、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等6个问题进行整改,占重点整改问题的35%。
违规列支工作经费问题一直是项目建设中的“老大难”问题。梁欣介绍,2019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多个被审计单位存在挤占项目经费作为工作经费的问题,虽然当年整改到位,但在2020年审计时,问题“反弹”。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审计报告时,决定对这一“共性”问题进行源头治理,督促市人民政府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全市项目建设工作经费。
“最近两年的审计显示,挤占项目经费,违规列支工作经费的现象不存在了。”梁欣说。
让监督的“牙齿”有力“咬合”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审计报告时发现,市直某部门违规支付赞助费,但该部门又在当年预算调整时向政府申请追加经费。市人大财经委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在对预算调整草案进行初审时,提出了否决该笔追加经费的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采纳。
作为审查者,谢鹏认为,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充分运用审计结果的有力注脚。
谢鹏介绍,为使监督真正长出“牙齿”,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从三个方面入手,力求监督掷地有声,即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看整改效果;以“防未病”为目标,提意见建议;与党内监督相结合,提升震慑力。
其中,最为“抢眼”的是,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在科学分析近年来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阻碍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础上,深度剖析原因,紧密结合财政预算编制、项目资金管理及体制机制完善等,提出合理建议。
如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在审查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时,以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为导向,在进行问题交办、督办的同时,积极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了预算管理制度,优化年度预算安排。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未病”的效果较为明显。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公报显示,2022年布置审计整改任务的单位36个,比2021年减少14个,减幅达28%。
记者还注意到,在最近出台的《中共涟源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为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将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党委组织部门干部考察任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邱许爱认为,市委发文,将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必定会大大强化社会各界的人大意识、监督意识。
初心为楫,未来可期。谈及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融合推进,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育清表示,将准确把握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内涵要求,推动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尽快建立“督促整改+预警提示+制度完善”的监督模式,真正起到“审计一个、促进一片,审计一点、带动一面,审计部分、警示全体”的积极作用,共同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陈桂元 谢鹏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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