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刘红 旷冶 永顺县报道
“这份《清廉永顺建设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表》,我修改填报了多次,和以往填报的报告表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更加突出了廉政从政内容,也使我明白了如实向组织‘亮家底’,才是对党最基本的忠诚……”近日,湘西州永顺县高坪乡派出所教导员王江在认真填写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后如是说。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为全力推动清廉永顺建设走深走实,持续强化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用权监督,严防权力滥用,永顺县出台了《清廉永顺建设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暂行办法(试行)》,要求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向组织报告个人收入、房产情况、经商办企业等十类重要事项,督促领导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
“这个报告表共分十类事项,并且每件事项都备有填写说明,请大家在填写时认真查看内容,确保报告表填写规范没有遗漏。”为使《报告表》填写工作落细落实,永顺县及时召开全县清廉永顺建设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培训会,向全县114个副科级以上单位下发通知,并规定《报告表》需由报告人亲笔填写、报告人及其配偶分别签字、所在单位党委(组)主要领导签阅后才能报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此外,县委每年对《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抽查核实,查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并运用到清廉永顺建设和干部监督等工作中。对填报不实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轻重,相应作出批评教育、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
据介绍,自清廉永顺建设以来,永顺县把清廉制度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完善权力清单制度。
截至目前,全县共制定完善相关制度640余项。与此同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清廉永顺建设监督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范围,运用“1+3+X”监督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清廉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以有力有效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清廉永顺建设走深走实。
来源:红网
作者:王义正 刘红 旷冶
编辑:翁子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