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调解。
红网时刻新闻10月28日讯(通讯员 易宇 刘张泉)10月24日,茶陵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民生的执行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1年6月,被执行人肖某雇请申请执行人尹某在工地工作,后尹某因工摔伤,向茶陵县法院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2021年11月,经茶陵法院审理并组织双方调解确认,肖某自愿向尹某支付赔偿款95000元。而后在肖某向尹某支付45000元后,剩余50000元未按时偿还,遂尹某向茶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茶陵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肖某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均未查询到肖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肖某已经离开茶陵,加大了执行难度。
经多方打听,执行工作人员了解到肖某妻子在茶陵县城经营一家五金店,于是决定前往店铺与肖某妻子进行沟通,最终在其妻子的劝说下,被执行人肖某同意出面与尹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承诺剩余的50000元标的款愿意分期履行。
来源:红网
作者:易宇 刘张泉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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