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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账1万,分手后能要回吗?律师:关键看赠与性质

来源:红网 作者:肖肖 编辑:贺露燕 2026-06-29 1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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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6月29日讯(记者 肖肖)恋爱时你侬我侬,转账发红包毫不犹豫;分手后一拍两散,钱还能不能要回来?近日,长沙一位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恋爱转账返还的相关问题。

网友称,恋爱期间曾转给女朋友1万元,转账时未备注款项用途。当时口头说是以结婚为目的给的,但现在两人已经分手。除此之外,交往期间还多次向对方发送520、1314之类的红包。双方现已分手,网友想知道上述款项能否依法追回。

对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冰律师结合赠与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

恋爱期间的转账,法律上怎么看?

李冰律师认为,判定恋爱期间转账是否应当返还,核心在于区分款项属于普通无偿赠与,还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恋爱期间常见的这种赠与类型,通常包括:一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二是明确约定用于双方共同需要的赠与,比如一起买房、买车。

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赠与所附的条件就没有达成,受赠方继续持有这笔钱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应当予以返还。

从该网友的情况来看,这笔1万元的转账,虽然没有备注,但双方口头约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对方在聊天记录中对该笔款项的性质和用途有清晰的认识,那这笔钱就可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如果后续恋爱过程中,这笔钱没有被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共同消费,而是由对方单方使用,那当事人就可以主张返还。

另外,从金额上看,单笔转账超过1万元,已经超出一般恋爱关系中日常表达心意的范畴,可以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在法律上是有主张返还空间的。

520、1314这类红包,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至于520、1314这类有特殊含义的转账,情况就不一样了。这类金额通常被视为表达爱意的无条件赠与,一旦转过去,赠与就完成了,分手后一般要不回来。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将这类带有特殊数字含义的小额转账认定为维系感情的正常支出,不属于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不支持返还。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这些小额转账是用于此后双方买房、买车等双方未来所需的用途,则有主张返还的空间。

律师提醒,当事人若要追回万元大额转账,应当及时整理完整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沟通录音等证据,证实转账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若仅有转账凭证,无任何证据佐证款项给付条件,法院难以认定附条件赠与,款项返还诉求存在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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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肖肖

编辑:贺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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