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无人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永州市中心城区启用无人机开展非现场交通违法电子取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6年8月28日起,启用无人机开展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工作。
二、抓拍区域
永州市中心城区(冷水滩、零陵)全域道路,含主次干道、商圈、学校、医院、城乡结合部、国省县道等。
三、抓拍违法行为类型
1.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临时及长时间占道停放的;
2.驾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止标线指示;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8月21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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