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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三次被淹,物业“袖手旁观”?律师支招教你维权

来源:红网 作者:贺露燕 吴思静 编辑:肖肖 2026-02-26 11:02:2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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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2月26日讯(记者 贺露燕 吴思静)近日,怀化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由于下水道反水,他家被淹了三次,每次向物业反映,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肯解决问题。“难道这些损失只能由我自己承担吗?” 该网友无奈问道。

针对该网友的遭遇,记者采访了湖南五科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从法律角度为遭遇类似困扰的业主提供一份维权指南。

滕宙峰律师提醒,业主发现家中被淹后,应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通过拍摄视频、照片,完整记录水淹整体情况及家具、地板等财产受损细节,同时清晰拍摄污水反水的具体位置,如地漏、马桶等。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记录,也应妥善留存。

如果损失较大,或对反水原因存在争议,可考虑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报告,明确管道堵塞原因及财产损失金额。

证据固定后,业主可向物业公司发送正式书面函件主张权利。若物业公司收到通知后仍推诿不作为,业主可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物业监管科室投诉。若前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负有保障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法定义务,其中即包括保障小区公共排水管道畅通。若下水道反水系因公共主管道堵塞、相关设施设计缺陷,或物业公司未履行定期疏通、维护义务所致,物业公司即构成违约或履职不当,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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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露燕 吴思静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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