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郭薇灿 摄影 朱丽萍 长沙报道
事情发生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早上。
一所小学,早课前的巡查。校长在走廊里发现一名学生情绪异常,躲在角落里不说话。追问之下,孩子说出了可能被猥亵的经过。
校长没有犹豫,第一时间报了警。很快,公安介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这起案件,最终让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也是在这起案件中,省人大代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熊娅,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强制报告制度,真的可以改变一件案件的走向。
熊娅分管少年法庭,也是常德芷兰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在她的工作中,涉未成年人案件,从来不是抽象的法条,而是一个个家庭的现实困境。
这起发生在2023年的猥亵儿童案,并非案情最复杂的一起,却让她反复回想一个细节:如果校长当时只是“再看看”“再等等”,结果会不会完全不同?
她后来总结,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够迅速进入司法程序,关键不在于事后惩处,而在于前端有人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
这也让她意识到,强制报告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道前置防线。而现实中的问题,并不是制度缺失,而是落实不均、执行有盲区。
“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熊娅在履职调研中发现,老师、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都是最有可能第一时间发现异常的人。
只要报告义务被履行,“发现难”的问题,就有可能被破解。
但现实中,仍然有人因为怕麻烦、怕判断失误、怕把事情闹大,而选择沉默。
这,恰恰是制度最需要补上的那“一厘米”。
那一年,熊娅提出建议:持续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这不是一句概念性的表态,而是源自具体案件的履职判断。
这条建议,很快被吸纳。写入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被列为2024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变化,随之显现。
在随后一年的检察工作中,强制报告制度不再只是原则性表述,而是被拆解为具体举措: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倒查责任;对失职失责的,依法追责。
2024年,湖南检察机关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抓手,发现未履行报告义务人员344人,其中78人被依法追责。石门县一起案件中,一名校长因接到学生被侵害举报后未履行报告义务,被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制度,开始“长出牙齿”。
今年两会期间,熊娅再次关注到相关内容出现在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中,检察机关一方面通过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逐案倒查强制报告义务落实情况、持续督促追责失职失责行为,推动制度落细落实;另一方面,又将强制报告制度纳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整体部署,明确其作为一项常态化推进的重点工作。
从提出建议,到连续写入报告,这项制度,正在从“专项推动”,走向制度常态。
在她看来,这正说明:一条建议,只有被持续回应,才能真正改变制度的运行轨迹。
从个案处置,到制度治理,法治,就这样往前挪动了一厘米。
她仍在呼吁:要继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推动司法机关与教育、医疗、民政等部门形成更高效的联动。更重要的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强制报告不是多此一举,而是法律赋予的责任。
那一厘米,也许并不起眼。却可能,正好挡住伤害继续发生的那一步。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朱丽萍
编辑: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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