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专项管控行动,严格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连日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促并指导雨湖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禁燃”执法巡查,筑牢节日安全防线。
3月2日10时28分,雨湖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和平街道吉利社区大新安置区诠鑫汽修服务中心时,发现楼上居民因家中办喜事违规燃放鞭炮。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耐心宣讲禁燃规定及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环境污染问题,明确指出该区域属于全年全时段禁燃范围。
经劝导,燃放人员充分认识到错误,对其燃放行为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当事人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城市环境与公共安全。
下一步,湘潭城管将持续强化节日期间巡查力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坚持“劝导+执法”相结合,常态化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元宵节将至,湘潭城管提醒广大市民: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护平安、文明、祥和的节日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郑志坚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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