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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电动车任性变道酿祸 驾驶人受伤仍负全责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周怡琳 2022-11-18 15:25:0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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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的现场画面。

红网时刻新闻11月18日讯(记者 郭薇灿 通讯员 汤凯雄 邓鹏)连日来,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冬季整治”行动中加大了对电动车、摩托车的整治力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但仍有些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最终酿成事故。11月15日,大队处理了一起因电动车违规变道与小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判定电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日早上7时许,陈某新驾驶一辆牌号为湘JD2**8的小型轿车沿黄金路自东向西正常行驶,这时许某娥骑行一辆号牌为湘J302**5的二轮电动车与其同向行驶。当两车行驶至黄金路石门一中路段一单黄实虚线时,电动车驾驶人许某娥欲横过道路,于是突然向左变道,紧随其后的小车来不及反应将电动车撞倒,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许某娥受伤的交通事故。接警后,石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调看了路段监控和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视频显示:电动车驾驶人许某娥变道前并未观察能否安全通过,且转弯时未打转向灯,导致小车驾驶人陈某新来不及反应刹车,从而引发这起交通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之“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没有人行横道、让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的规定,事故处理中队判定电动车驾驶人某娥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车司机陈某新无责。

交警提示:骑行电动车要规范,行经路口更要注意观察,切记“一减,二看,三通过”,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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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薇灿

编辑:周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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