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18日讯(记者 李璐)为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构建危险废物监管网络,保障环境安全,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提出,要坚守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原则,对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严格管控,对涉危险废物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在监管方式和内容上,包括监管与日常工作结合、严格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审核、持续推进涉危险废物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综合评估、全面开展信息化监管、试点开展远程监管、推行强化监管和特殊监管、建立监管“白名单”、实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抽查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省内转移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危险废物退运机制、压实工业园区监管责任等。
关于试点开展远程监管方面,开展远程监管的单位应在厂区内涉危险废物关键点位(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出入口、贮存库出入口、处置利用设施、产废点、磅秤等)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应当覆盖涉危险废物全过程,并与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联网。视频文件由被监管单位保存,应保持视频记录连贯完整,不得拼接、剪辑、编辑,保存时限不少于3年。同时充分运用自动监测系统、电力数据监控平台等监察执法平台,对接交通部门危险品运输监控数据,配合无人机、遥感等远程手段,实现远程实时监控。
为保障危险废物监管的有效进行,《通知》全面落实各项举措,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厘清监管事权、建立监管考核机制、充分运用第三方技术支撑、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强化信息报告、共享制度、强化监管结果运用、严肃危险废物监管纪律等措施来规范。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编辑:戴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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