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王某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再审开庭审理。
红网时刻衡阳11月11日(通讯员 廖美丽 邓士林)11月10日,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王某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再审开庭审理。该案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令该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2022年2月,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起诉周某某、王某某等7人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时,敏锐地发现周某某等人涉嫌民事虚假诉讼,遂将该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承办人通过综合审查刑事侦查和原审民事诉讼卷宗,查明周某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收取“砍头息”后诱骗被告刘某签订虚高借条,伪造虚假银行取款记录,以王某某的名义向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法院生效判决。
为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提请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抗诉,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后,裁定指令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再审。
近年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诉讼,通过该院监督的数起虚假诉讼案件均已依法改判或启动再审,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来源:红网
作者: 廖美丽 邓士林
编辑:石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