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2日讯(记者 吴公然 通讯员 汤能干)11月21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审查内容,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内容。
在初次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于推动解决湖南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给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非常必要。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后,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次审议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关于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规定,结合湖南实际情况,增加一款,规定“有关部门对前款规定的项目依法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审核时,应当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审查内容”。
在进一步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方面,二次审议稿规定:“在全省水稻生产功能区、油菜籽和棉花生产保护区以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重点区域,建立人工 影响天气作业点,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认为,条例比较成熟,言简意赅,湖南的地质灾害包括气候灾害都比较严重,每年因灾造成的损失不小,出台条例很有必要。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目的”“政府职责”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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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公然 汤能干
编辑:周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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