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2日讯(记者 吴公然 通讯员 程素)11月21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缩限了调整范围,鼓励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提供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
在初次审议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养老问题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目前湖南老年人口数量多,老龄化程度比较高,为深化养老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制定规定很有必要,同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草案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后,二次审议稿缩限了调整范围,明确立法目的是“为了给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托社区服务养老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等方面帮助和便利,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同时规定“鼓励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提供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明确“老旧小区范围内的机关、国有企业以及居民委员会应当发挥闲置用房在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方面的作用”。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用地、用水、用电、用气以及税费、融资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认为,二次审议稿修改得很精练,很有针对性,充分体现了“小快灵”立法的特点特色。养老助餐服务立法是顺时势、顺民心的急事、好事,各地都在探索实践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湖南可以通过立法推动养老助餐服务先做起来,先行先试。赞成二次审稿根据本次会议审议修改后即付表决。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程素
编辑:周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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