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为民警赠送锦旗。
红网时刻衡阳12月1日讯(通讯员 黄周生 记者 宋美君 实习生 卞心怡)近日,周某某将印有“破案神速,执法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民警为他追回7.5万元货款。
11月7日,周某某急匆匆地来到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报案称:11月1日,其通过物流将一批价值7万余元的摩托车发动机货物运到邵阳市,至今下落不明,心中万分焦急,遂向集兵派出所求助。
接警后,集兵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开展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车辆为鲁QxxxJE。目标车辆锁定后,民警通过继续侦查,发现该货车当天未将货物送往邵阳市,而是将货物拉去了山东省临沂市。经多方核查该车的驾驶人正是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人,遂确定该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46岁)。为及时挽回受害人的损失,所长陈琼带赶赴临沂市,经三天三夜的工作,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在集兵派出所民警耐心宣讲公安机关办案政策和法律法规,讲明利害关系,晓之以理,胡某某深刻悔悟,并主动退还受害人周某某货款7.5万元。
周某某在收到货款后,心情非常高兴,于是给民警赠送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黄周生 宋美君 卞心怡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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