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6月27日讯(通讯员 龚星翊)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开拓思路,创新措施,通过司法拍卖适用预告登记手段推动了一起执行案件高效执结。
在执行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衡南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蒸湘区法院依法查封并拍卖了被执行人衡南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法开发的部分商品房,因无人竞买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某工程有限公司向蒸湘法院申请以物抵债。执行法官依法向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以物抵债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得知上述房产因未办理商品房总证,无法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而法院查封具有时效性,若该房屋长期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而申请执行人因故未申请续查封,将导致案涉房屋存在被他人违法再次销售和被其他法院再次查封等风险,不仅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还可能引发执行异议之诉等诉累,甚至引发一房二卖等新的法律纠纷。
为解决上述问题,蒸湘法院积极与衡南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最终商定由衡南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预告登记制度的规定,通过协助执行的方式为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涉房产预告登记,申请执行人依据预告登记证书解决争议房产权属的对外公示难题,有效避免因开发商没有办理不动产总证而暂时无法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问题。协助执行文书同时明确:待被执行房产具备办理正式权属证书的条件时,再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此解决办法获得申请执行人的点赞和认可,该案遂高效执结。
来源:红网
作者:龚星翊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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