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唐紫菁 双牌报道
“现在,请你起立,听我宣读处分决定……”处分宣布会议室的墙上悬挂着鲜红的党旗、国旗,双牌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身着正装、佩戴党员徽章,宣读着县直某部门干部周某的处分决定,周某低着头看着手里的处分决定默默反思着。这是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的一个场景,也是双牌县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改促治的有效举措。
周某系一名临近退休的干部。2022年8月,周某使用禁用渔具真饵复钩钓具在常年禁止捕鱼的该县潇水河古凼湾河段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民警当场查获。10月,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其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费的从轻处罚情节,故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3月,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政务降级处分。
规范处分决定宣布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改变过去“关起门来——宣了之”的传统宣布处分决定模式,通过现场集中宣布处分,既破除了“家丑不可外扬”的侥幸心理,起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又将“一张纸”转变为一堂生动的正风肃纪、警钟长鸣的教化课。
为加强和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增强执纪执法权威性和严肃性,县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开展案件处分宣布暨警示教育会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宣布主体、宣布方式、宣布流程、宣布内容,同时规定在宣布时一并交付《处分决定执行通知单》,详尽告知工资调整、年度考核等具体事项,强化处分文书签收流程,充分保障受处分人权益,做深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充实警示教育内容 引导受处分人反思剖析
“我没有遵守党纪国法,抱有侥幸心理去钓鱼,犯下了严重错误,深感羞愧,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面对党旗,周某懊悔地说。
一起看似普通的行为却让该名党员触犯刑法、违犯党纪,让人不胜唏嘘。究其根源,就是党性意识不强、党纪国法淡化。处分宣布会上,案件审理工作人员阐述了党纪政务处分所适用的法条依据,并从法律专业及司法实践的角度,详细说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罪标准、法律后果以及禁捕退捕的相关政策,“面对面”“零距离”剖析了“病因”,揭示了“病痛”,使被处分人受警醒,有触动。
坚持问题导向 现场督促责任落实落地
“党员‘破法’,必先破纪,所在单位要深入查找思想总开关的松懈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监督管理的空白点,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处分宣布会上,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处分宣布会直面问题,逐步厘清党委(组)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提出整改措施,保证处分决定宣布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看到昔日的同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我感到惋惜也非常震撼,教育监督管理党员不只是纪委的事,更是党组织的事情,下一步将认真抓好处分决定的执行,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周某所在单位党组书记说道。
为进一步实现警示教育的“放大效应”,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深入乡镇村,将受处分村干部的处分决定书送到“家门口”,把处分宣布会开到基层,让更多基层干部红脸出汗受警醒。
2023年3月至今,县纪委监委到相关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12次,1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下一步,该县将深入开展处分宣布暨警示教育会议活动,坚持“惩戒”“约束”“教育”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有效推动“三不”环环相扣,融会贯通。
来源:红网
作者:唐紫菁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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