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8日讯(记者 肖帅 通讯员 邓彪)随着中、高考结束,不少毕业生选择在这个六月开启青春之旅。再过不久,中小学生也将进入“暑假模式”,准备出行计划。
夏天,是一段旅程的结束,亦是新旅途的启程。假期可以放松,但交通安全意识必须紧绷。为此,湖南公安交警针对学生们的出行特点,总结了5类出行风险,提醒家长、学生特别注意。
出行风险一:乘坐超员车
假期出游,很多同学和家长会选择乘坐客车,请大家一定要拒绝乘坐超员车。
在常德澧县,交警在辖区澧西路段巡逻对过往营运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远处一辆营运客车下来了3名乘客,这一异常举动引起执勤民警注意,便立即上前拦停检查。经查,驾驶人潘某心存侥幸驾驶客运车辆超员,没想到刚出门就被交警逮个正着;该车行驶证核载19人,实载22人,超员3人。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后果不堪设想。
出行风险二:无证驾驶
高考结束后,为了能自驾出行,有的年满18周岁的同学会选择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这里,湖南交警提醒大家,驾驶非儿戏,在还未正式取得驾驶证之前,切不可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实习期间,也不可独自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在常德津市,15岁的杨某刚参加完初中学业考试,便偷拿了祖父的无牌摩托车钥匙,骑摩托车载着16岁的樊某出门。在经过路口时,摩托车与成某驾驶的小车相撞。事故造成乘坐人樊某被当场撞飞,所幸无大碍,摩托车驾驶人杨某手臂骨折。
交警提醒: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年满18周岁。
出行风险三:骑行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假期很多同学都会骑电动自行车等出行。为了出行安全,湖南交警提醒大家,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在益阳赫山区,18岁的高中生卜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在秀峰路与龙洲路交叉路口闯红灯过马路,与正常行驶的小车相撞。事故造成卜某及后座同学受伤,两车受损。
交警特别提醒:驾驶非机动车辆虽无需驾驶证,但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出行风险四:骑自行车过马路
很多同学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都容易忽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那就是,骑行需走人行横道时,必须下车推行。
曾经,14岁学生张某骑自行车回家,从人行道驶入机动车道,在斑马线上与自往东沿武陵东路行驶的小车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学生张某两肋骨骨折,多处擦伤。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出行风险五:酒驾醉驾
毕业季假期聚餐增多,同学们要有“酒后禁驾”的安全意识,要及时提醒和劝阻喝了酒的家人朋友开车。劝阻无效的,请拒绝乘坐酒驾车辆并报警求助。
不少酒后事件中,事故分分钟找上门:小车驾驶人酒驾逆行,被撞者受伤严重;酒驾闯红灯,人受伤还要负事故责任;醉驾横穿马路,自己被撞伤;醉驾撞进环岛,车损人伤......
为此,湖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醉在酒中,祸在路中,悔在心中。酒驾属于违法,醉驾涉嫌犯罪,请牢记开车不喝酒!
来源:红网
作者:肖帅 邓彪
编辑: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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