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南省商务厅获悉,为加快推进新消费场景创建,首批湖南省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评选已经开始申报。对评定为省级(含)以上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含文旅)的市州,将最高奖补50万元。
此次评选的对象为我省所有已开展夜间消费的商圈、街区、商业综合体以及已形成夜间消费集聚形态的文娱体场所、展馆等,包括但不限于购物、餐饮、休闲、健身、娱乐、展览等业态。
根据规定,参与评选的商圈等,必须符合一些相应条件。比如夜间消费集聚区有明确四至范围,街区、商圈、商业综合体等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夜间消费集聚区内夜间营业的商户或项目数量不低于70%;夜间消费集聚区入驻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非遗等知名品牌;所在市州或县市区制定有促进夜间消费的政策文件等。
各地申报工作须经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同意,以县(市、区)商务部门为申报主体。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落实“稳增长”20条 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对评定为省级(含)以上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含文旅)的市州给予奖补,最高奖补50万元。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潘显璇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