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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丨关于开展法治主题宣传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永州市司法局 编辑:陈小婷 2023-06-06 10: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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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理区)司法局、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经开区平安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着力创新普法和依法治理方式方法,结合永州特色,推动法治文化融合发展,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永州市法治专题宣传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紧跟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微视频作品的载体作用,大力宣传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永州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永州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永州市司法局

四、作品征集

(一)参赛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文化传媒企业、设计企业和个人等均可报名参加。

(二)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展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故事。

2.形式要求

(1)宣讲微视频类:以单部法律、法规或者部分条款为主题,结合案例分析进行普法宣讲,可采取情景再现、动漫的形式。

(2)法治文艺作品类:法治文化作品应体现群众需求和地方特色,通过相声、小品、歌曲、戏曲、舞蹈、三句半、快板等形式表现,作品必须为原创,体裁不限。

(3)“非遗+法治”类:永州市区域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法治”文化作品。

3.时长要求

单个作品时长原则上为5分钟以内,法治文艺作品和“非遗+法治”作品不超过10分钟,作品超时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三)作品提交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请将参赛作品按要求提交电子稿及《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hnyzsf@163.com,邮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168号,收件人:永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1418室,电话:0746-8511176,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永州市法治主题视频作品征集”字样。

各县市区、管理区司法局,经开区平安办、市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至少报送一个作品,单位或学校统一组织参赛的统一组织报送作品,个人参赛作品直接报送。

(四)奖励办法

1.普法宣讲微视频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法治文艺作品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3.“非遗+法治”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本次活动根据各地区(单位)根据报送作品质量、数量设置相应奖项,按照征集作品数量适当调整相应奖项数量,入选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奖品等奖励。

五、有关要求及特别申明

1.本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及“八五”普法中期考评验收的重要内容。

2.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未公开发表过(2023年以来的“非遗+法治”类例外),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凡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有关奖励。

3.所有参加征集活动作品,自获奖通知发出之日起,主办方有权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等,优秀作品主办方将积极向中国普法网产品库推荐。

4.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5.参赛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上必填内容之外,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

附件:永州市“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永州”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作品申报表.docx

永州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永州市司法局

2023年6月5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永州市司法局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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